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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法制缺位及破解之策

时间:2019-05-29  点击:776


       

张春华

一、法律视角下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

1.我国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的立法以及司法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1]。例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保障青少年安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关于防止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欺凌以及欺凌案件后的惩戒措施。司法部门只是将校园欺凌行为事后相关的法律赔偿、责任追究以及赔偿原则办法等划入其他同类的法律法规并参照这些法律进行审理处决。然而,司法部门忽略了校园欺凌案件的特殊性,此类案件的特殊性要求必须有一套针对其独特性的法律来处理,只有这样才成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近两年,教育部门也开始重视校园欺凌问题并针对此问题下达《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但是该通知也仅仅起到思想上的防范干预效果[2]。教育部门并未建立专门的干预防范体系,也未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此方面的责任划分,因而通知并未起到良好的效果。

2.现有法律法规对惩治校园欺凌的力度不足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未满十六周岁、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若故意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如若施暴者年龄未满十六周岁则仅仅追究其民事责任,不予刑事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即使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也不给予其刑事处罚,仅仅是由其监护人或者家长进行民事赔偿。这些法律法规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的惩戒过于宽松,起不到良好的警戒作用。而且现代社会不断发展,青少年儿童越来越早熟,小学生实施犯罪行为的概率在逐渐升高,因此政府及司法部门应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司法部门在法律制定上要加大惩戒力度,从而才能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3.教育部门在规范学生行为方面制度的不完善

由于国家司法部门出台了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格以及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该法律着重强调教师在对学生的日常教育过程中不得对学生施以体罚行为以及变相体罚等行为。但是法律中并未明确解释何种体罚行为被列入变相体罚的范畴。因而教师们不敢对学生批评过重,生怕学生因心理承受能力差而采取极端行为。如此教师的口头批评便自动被归为变相体罚。教师不敢触碰变相体罚这道法律红线。因此,在对学生的日常教育中,多数教师会采取温和的手段来规范学生的行为。然而温和的手段措施并非对每个学生都有效,尤其是对于一些性格强势、调皮捣蛋的小学生,他们会将教师温和的口头教导视为一种纵容的态度,这就助长了这些学生实施校园欺凌的潜在动机。而且教育部在出台的相关政策中也仅仅赋予了班主任给予学生批评教育的权利,这就排除了其他教师在此方面的教师权利,让这些教师为了自保,只能对学生的一些不当行为举止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些因素导致一些学生越来越有恃无恐。

二、校园欺凌事件的破解之策

1.设立专项法律,杜绝校园欺凌

国家的立法部门应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制定专项法律。在一些欧美国家早已制定反校园欺凌的专项法律,并且取得了很好的预防干预效果。美国在此方面设立了《新泽西州反欺凌法》,该项法律对校园欺凌进行了准确的定义,并且制定了详尽的适用范围、处置程序以及学校各部门的相关职责。校园反欺凌法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欺凌事件有关的责任追究以及惩戒措施作出严格的规定,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国家应借鉴国外在制定此项法律方面的经验,尽早制定出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反欺凌法律。另外,国家的教育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一些概念模糊的法律名词给出清晰的界定,以免教师由于自保而不敢对学生施以批评惩戒。有了责任明确、体系完整的法律后,国家有关司法部门还应保证各项法律能夠真正地落实到位,确保各个政府部门能够真正担当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学校还应切实做好各项防治和法律宣传工作,还学生们一个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

2.规范校园管理,健全制度体系

从根源上来说,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发地是在学校,学校应采取强硬态度来制止这一恶劣行径。学校要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建立一套体系完整的反校园欺凌的制度。从根本上对处理此类事件的各个环节进行防治,包括对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事后学校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对受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等。例如,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保证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能够联系到学校,让学校来妥善处理。学校还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诊疗室,以便对校园欺凌的受害人做事后的心理安抚疏导工作,避免受害者因为一时的情绪失控而采取极端的报复行为。

3.鼓励社会参与,进行全民防治

仅仅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门来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治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成员也应参与其中。学生家长、社区成员以及其他社会成员都要有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识,让此类行为无处遁形。政府应该定期下达一些防范校园欺凌的政策来支持反校园欺凌工作的落实,并且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升他们在反欺凌工作上的能力。而且政府还应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以及各种社交平台对该项工作进行宣传。将一些反欺凌的成功案例发布在网络平台供大家学习借鉴,同时也可以不定期在社会上举行一些反对校园欺凌的活动,鼓励大家全民参与,从而让人们有所警醒,提高在此方面的防范意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一些其他部门也可以在社会上设立一些专门的热线电话或者反对校园欺凌的免费服务站,并且组织招募一些志愿者以及公益律师或其他的公益服务人员对学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的教育。通过各种渠道来对校园欺凌提供全方位的防治和处理,增加全社会对校园欺凌的关注度,全面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三、结语

总而言之,校园欺凌无论是对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国家司法部门、各级政府以及中小学校应对此类事件给予高度重视。政府、学校以及社会要联合起来,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法律,加大校园欺凌惩治力度,完善校园欺凌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只有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制定一套可行性强,分工明确的法律体系,校园欺凌事件才能从根本上得以消除。

参考文献:

[1]沈潇逸.对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校园欺凌的理解和治理方法[J].中国经贸,2017(4):186-187.

[2]任海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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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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