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商报社
编辑出版:《中国经贸》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9972
国内统一刊号:CN 11-4582/F
期刊级别:国家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北京市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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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30天,除去四个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应该是22天。如果赶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会更多。那你每个月计发工资的工作日是按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的吗?
小编告诉你:不是!
对大多数人来说,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这是为什么呢?
月计薪天数这样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计薪日为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104个休息日之外的天数都算作年计薪日。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月计薪天数关系到加班费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双倍或三倍工资。这时候月计薪天数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月计薪天数关系到工资扣除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21.75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请假天数
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被扣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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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贸杂志社编辑部
2020/09/30